一、拆迁补偿信息能否公开?
1、拆迁补偿信息不一定会公开,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就不会公开:
(1)公开其他被拆迁人的补偿信息可能会危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
(2)其他被拆迁人的补偿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且由于其他被拆迁人数量众多,无法实际上征求其他被拆迁人的同意,因此不予公开。
2、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确定被拆迁人的补偿标准和补偿信息对于被拆迁人维权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
(1)一方面,其他房屋、土地情况类似的被拆迁人获得补偿的情况可以为被拆迁人提供诉求的合理边界。
(2)另一方面也能带来权利救济方式上的启发。可以说,其他被拆迁人的补偿信息于被拆迁人而言就是一把维权的利器。于是,一些被拆迁人在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拆时就会申请有关政府机关公开同村或者同社区的其他被拆迁人的受偿情况。
二、发生征地纠纷怎么处理?
1、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2、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征地纠纷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3、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的制度。
三、农村房屋拆迁之前需要告知农民吗?
1、农村房屋拆迁之前需要告知农民。
在征地之前有一个告知的、确认的和听证的程序。告知就是告诉这块地我将来用于征了干什么,在什么位置,有多大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还有社保的情况,都应该让被征地的人知道的。通知就明确地强调征地告知要落实到村组和农户,不能落下一户。
2、如果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
对于农民起诉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给予解决。不同意的是肯定不能实施征地,如果这个必须要征,那么必须要和农民协商一致,不能强行征地。
3、农村拆迁所采取的补偿安置依据有很多。
有的地方按房屋面积来计算安置补偿,有的地方按户头来计算安置补偿,有的地方按人头来计算安置补偿,但是其实农村房屋拆迁,是结合三种不同的安置补偿方式来计算补偿的。
(1)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这种方式,按照家庭人口数安排宅基地面积,按照房屋建筑年代、房屋结构、面积、当地建筑成本等因素计算出房屋重置成新价补偿被拆迁人重建房屋的费用。
(2)提供安置房安置,也就是用被拆迁房屋换取安置房,这种方式,一般要考虑被拆迁房屋和置换房屋的容积率、公摊面积等因素,置换比例一般高于1:1。
(3)货币补偿,这种方式应该综合考虑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按照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不降低为原则来进行货币补偿,对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一般在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70%左右即算合适。
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属于市、县、乡镇政府应当依职权主动公开的事项范畴。政府若是不公开拆迁补偿信息,需要告知不予补偿的理由。若是对拆迁补偿信息能否公开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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