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帮信罪抓捕条件是什么?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涉嫌帮信罪审查批捕的流程有哪些?
1、受理。
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
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
3、作出决定。
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决定后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公安等侦查机关执行。
对公安等侦查机关要求复议、复核的不批准逮捕案件,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
三、涉嫌帮信罪有逮捕必要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二)可能毁灭、伪造、转移、隐匿证据的,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三)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四)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五)可能有碍本案或者其他案件侦查的;
(六)犯罪嫌疑人居无定所、流窜作案、异地作案,不具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
(七)对犯罪嫌疑人不羁押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他情形。
四、涉嫌帮信罪逮捕嫌疑人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有哪些?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五、成立帮信罪以上游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吗?
1、成立帮信罪以上游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
无论是“帮信罪”还是“掩隐罪”,都以上游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帮信罪”和“掩隐罪”客观方面都是为上游犯罪提供一定的帮助,犯罪行为存在交叉重合。“帮信罪”客观上表现为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掩隐罪”客观上表现为提供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如果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方式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或者为掩饰、隐瞒行为提供技术支持,犯罪行为就出现交叉重合。但如果能证明行为人与上游犯罪有通谋,则“帮信罪”与“掩隐罪”所有的客观行为都可归入诈骗罪的客观行为。
2、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内容直接影响行为定性,决定行为是构成诈骗罪共犯抑或“帮信罪”、“掩隐罪”。
(1)主观明知方面,“帮信罪”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掩隐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在上游行为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掩隐罪”的情形下,“帮信罪”与“掩隐罪”的故意内容就会出现部分重合,主观明知程度成为区分二罪的关键。
据此,需要查明行为人对上游犯罪的行为、性质是否明确知道并自愿提供帮助,或者行为人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存在事前通谋。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为其提供信用卡、通讯工具等行为予以帮助,或者帮助转账、套现;或者行为人与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之间在一段时间内形成较为稳定的配合关系,提供信用卡、通讯工具、转账、取现行为与诈骗行为呈现交替重叠、循环往复的状态时,可以认定诈骗罪共犯。
(2)如果证据虽然不能证明行为人是诈骗罪共犯,但能证明行为人明知是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仍提供转账、套现、取现或为此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的,可以认定“掩隐罪”。只有在既不能证明是诈骗罪共犯,也不能证明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明知上游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则认定为“帮信罪”,否则可能不构成犯罪。
帮信罪抓捕条件包括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等情况,以上就是关于涉嫌帮信罪抓捕条件是什么的相关介绍。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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