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重罪处罚。(同样适用于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等)
2、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生产、销售《刑法》第141~148条产品,构成规定犯罪,同时又构成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5、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
6、行为人在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后又利用这些票证进行诈骗活动,是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7、在暴力抗税中致人重伤或死亡,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罪论处。
8、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9、以下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处理:非法拘禁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严刑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因严刑逼供、暴力取证而致人伤残、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斗殴罪致人重伤、死亡的。
10、绑架中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被绑架人死亡的,按绑架罪一罪处理。
1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按强奸罪定罪处罚。
1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4、同时有11、12情形的数罪并罚。
1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按照盗窃罪处罚。
16、以伪造选举文件等公文证件为手段破坏选举活动的行为,从一重罪处罚。以暴力手段破坏选举致人重伤、死亡的,形成破坏选举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竞合,从一重罪处断。答案补充
17、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8、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择一重罪处罚的具体情况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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