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形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2、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3、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有:
2.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6.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有:
1.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6.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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