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欠条有哪些
有下列情况的欠条是无效的:
1.一方或者两方以虚假意思出具的虚假欠条。
2.欠条的出具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用途仍借给对方出具的欠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欠条如何无效
无效欠条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借款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借款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民间借款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欠条怎么写有效
欠条有效应该满足如下要求:
(一)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
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二)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三)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
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四)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无效欠条有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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