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有没有义务还债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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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有没有义务还债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有没有义务还债

一、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有没有义务还债

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没有没有义务还债,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双方需要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后孩子随他姓还有没有抚养义务

离婚后孩子随他姓还有没有抚养义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依法具有没有抚养义务,且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另一方不得据此拒付子女抚养费,可起诉请求恢复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三、婚前债务离婚后对方用还

婚前债务离婚后对方不用还,一般婚前债务为个人债务债务人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但是如果该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有没有义务还债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没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没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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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浏览 2025-01-12
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41条就夫妻共同债务则进行了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br/>而 1993 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第17条还就个人债务进行了规定,明确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br/>(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br/>(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br/>(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r/>(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br/>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的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br/>《婚姻法解释<br/>(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使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br/>另外,《婚姻法解释<br/>(三)》第13条规定“夫妻一方名下,应当认定此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尚未规定的部分贷款,如房产权证登记于该名下,应当认定此房产属于该方人财产剩余贷款属该方单方债务,但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增值收益的部分,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半的补偿。”第14条规定“债权人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储期间以其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r/>(一)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br/>(二)因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和维持所负债务;<br/>(三)夫妻约定要共同偿还的债务;<br/>(四)因夫妻一方为治疗疾病支出必要医疗费用所负债务;<br/>(五)为履行一方个人其他法定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br/>(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而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担保责任以及罚金等所负债务。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第<br/>(一)、<br/>(二)、<br/>(三)、<br/>(四)项债务的,应由夫妻各自协议用个人财产继续偿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第<br/>(五)<br/>(六)项债务应由负有义务的夫妻一方先行以个人财产偿还,个人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再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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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是否有义务还债
10w+浏览2023-09-01
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是否有义务还债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是否有义务还债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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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婚前债务婚后夫妻是否有义务承担
婚前债务婚后夫妻原则上是无义务共同承担,因为一方婚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义务共同承担。
4浏览 2024-09-27
丈夫赌债妻子有义务还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该笔借款未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的,妻子无需偿还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br/>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br/>因此,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br/>(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br/>(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br/>(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r/>(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br/>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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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是否有义务还债?
10w+浏览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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