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如何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相关的法律规定。
如何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一、如何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根据民法典,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指的是借款合同等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中的主债务履行期到了的意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有效吗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只要抵押的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那么抵押就是有效的。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公司清算债权债务如何清理

公司清算程序中会按照以下方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

1、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公司的债务人应当向公司清偿债务

3、清算组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4、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如何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3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8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7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3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8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债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56****137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533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5****155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怎样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怎样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如何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根据民法典,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指的是借款合同等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中的主债务履行期到了的意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9浏览 2024-09-09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是什么意思
主债务履行期满是指规定的日期当天,比如约定是到期,那么这一天就已经期满,不是往后错一日,前一天应该就算是最后一天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怎么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根据民法典,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指的是借款合同等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中的主债务履行期到了的意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6浏览 2024-10-11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是什么意思?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意思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应该还清贷款贷款和相应的利息,但是到期之后主要的债务人还是没有按照合同上面的义务履行。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如何认定
1、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认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还款的,就构成债务违约。2、进行借贷活动时,贷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签订借款合同,出借人要按合同约定出借款项,而借款人要按合同约定支偿还借款和利息,否则会构成债务违约。
6浏览 2024-09-12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保证合同该怎么履行
[律师回复] 该保证期限分两种情形看待:<br/>1、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但未过诉讼时效的。<br/>该种保证,仍然是对主债务的保证,因为,在诉讼时效内,债务人仍然有履行债务的义务,而且不能以时效进行抗辩。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主债务的履行期已届满(被欺诈,下述。),其自愿承担保证的行为并没有增加其风险,也没有违反其本意,故此,保证人对在诉讼时效内的债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从合同生效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保证期间。保证期间长于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履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前置程序。<br/>当然,如果诉讼时效少于六个月即将届满的,就应当参照下述第二种情形,应当对主债务履行期已届满且即将过诉讼时效履行说明或告知义务。否则,由于其债务本身丧失了胜诉权,在本身债务履行出现履行障碍的前提下仍然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不公平的。<br/>2、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且已过诉讼时效的。<br/>根据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该种情形的保证,实际上是对上述一般抗辩权的放弃,由于债权人丧失仅仅是胜诉权,因此,保证人提供的保证行为仍然是对债务的保证,但应该认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要求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且已过诉讼时效进行说明或告知,这属于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义务,因为,在该种情形下,要求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显然增大了保证人的风险,除非有证据证明保证人事先已经知悉。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的,应当视为对保证人的欺诈,依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进行处理。以下情形均假设已告知保证人的:<br/>(1)如果是债务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宜认定是债务人对债权的重新确认,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这样就转化为了正常保证行为。<br/>(2)如果是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知情且明确表示不承担债务的,则宜认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知情的,宜认定是债务人对债权的重新确认。<br/>(3)如果是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的,则宜认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是否知情都不应承担责任。
333浏览
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怎么确认?
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的确认是只要出借人和债款人的还款期限到期,那么所存在的主债务履行期就可以认定为届满,如果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还款的话,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违约。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如何认定?
1、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认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还款的,就构成债务违约。2、进行借贷活动时,贷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签订借款合同,出借人要按合同约定出借款项,而借款人要按合同约定支偿还借款和利息,否则会构成债务违约。
8浏览 2024-10-21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保证合同要如何履行
[律师回复] 该保证期限分两种情形看待:<br/>1、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但未过诉讼时效的。<br/>该种保证,仍然是对主债务的保证,因为,在诉讼时效内,债务人仍然有履行债务的义务,而且不能以时效进行抗辩。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主债务的履行期已届满(被欺诈,下述。),其自愿承担保证的行为并没有增加其风险,也没有违反其本意,故此,保证人对在诉讼时效内的债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从合同生效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保证期间。保证期间长于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履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前置程序。<br/>当然,如果诉讼时效少于六个月即将届满的,就应当参照下述第二种情形,应当对主债务履行期已届满且即将过诉讼时效履行说明或告知义务。否则,由于其债务本身丧失了胜诉权,在本身债务履行出现履行障碍的前提下仍然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不公平的。<br/>2、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且已过诉讼时效的。<br/>根据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该种情形的保证,实际上是对上述一般抗辩权的放弃,由于债权人丧失仅仅是胜诉权,因此,保证人提供的保证行为仍然是对债务的保证,但应该认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要求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且已过诉讼时效进行说明或告知,这属于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义务,因为,在该种情形下,要求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显然增大了保证人的风险,除非有证据证明保证人事先已经知悉。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的,应当视为对保证人的欺诈,依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进行处理。以下情形均假设已告知保证人的:<br/>(1)如果是债务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宜认定是债务人对债权的重新确认,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这样就转化为了正常保证行为。<br/>(2)如果是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知情且明确表示不承担债务的,则宜认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知情的,宜认定是债务人对债权的重新确认。<br/>(3)如果是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的,则宜认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是否知情都不应承担责任。
443浏览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如何认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如何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是什么意思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原借款合同为主合同,其债权债务为主债务,即借款人还本付息的义务。担保协议为附属合同,保证人权利与义务随主债务人。计算保证期间时,主债务履行期限是关键。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指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时间。
16浏览 2024-10-04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保证合同应该如何履行
[律师回复] 该保证期限分两种情形看待:<br/>1、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但未过诉讼时效的。<br/>该种保证,仍然是对主债务的保证,因为,在诉讼时效内,债务人仍然有履行债务的义务,而且不能以时效进行抗辩。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主债务的履行期已届满(被欺诈,下述。),其自愿承担保证的行为并没有增加其风险,也没有违反其本意,故此,保证人对在诉讼时效内的债务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从合同生效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保证期间。保证期间长于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履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前置程序。<br/>当然,如果诉讼时效少于六个月即将届满的,就应当参照下述第二种情形,应当对主债务履行期已届满且即将过诉讼时效履行说明或告知义务。否则,由于其债务本身丧失了胜诉权,在本身债务履行出现履行障碍的前提下仍然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不公平的。<br/>2、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且已过诉讼时效的。<br/>根据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该种情形的保证,实际上是对上述一般抗辩权的放弃,由于债权人丧失仅仅是胜诉权,因此,保证人提供的保证行为仍然是对债务的保证,但应该认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要求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主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且已过诉讼时效进行说明或告知,这属于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义务,因为,在该种情形下,要求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显然增大了保证人的风险,除非有证据证明保证人事先已经知悉。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的,应当视为对保证人的欺诈,依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进行处理。以下情形均假设已告知保证人的:<br/>(1)如果是债务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宜认定是债务人对债权的重新确认,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这样就转化为了正常保证行为。<br/>(2)如果是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知情且明确表示不承担债务的,则宜认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知情的,宜认定是债务人对债权的重新确认。<br/>(3)如果是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的,则宜认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是否知情都不应承担责任。
336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如何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52****596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35****643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731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