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上突然停车导致追尾责任在谁
在高速公路上,如果前车突然停车引发追尾,事故责任的判断需依据具体情况:
若前车停在行车道并缺乏必要的警示标志等措施,或是措施不当,那么两车驾驶人均承担同等责任;
反之,如果前车为故障车或轻微事故却未及时撤离,前车司机将负主要责任,后车驾驶员则担次要责任。
如果前车采取了适当的警示标志,且符合规定,后车理应全责。
然而,若有确凿证据显示前车属于故障车或轻微事故未及时撤离的情况,前车驾驶员仍可能面临一定的责任,但最多为次要责任。
在其他情况下,若前车在高速公路路肩或应急车道停车,且已按规放置警示标志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车应担全责;
倘若前车未设防护措施或是防护措施不合法,前车则应承担次要责任,后车为主责。
最后,具体责任的判断,还需结合当事人行为、过失程度,遵规守纪情况,车体超负荷承载,开车过度疲劳等多方考量。
总而言之,侵权责任需要综合实际现场状况进行评估和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高速公路匝道停车导致追尾谁的责任
高速公路上机动车在匝道停车导致追尾的,如果是前车违法停车导致事故发生的,则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还是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高速上突然停车导致追尾责任在谁”,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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