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则上讲,购买的房屋一旦在房管局进行了备案,便无法再进行退换。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这种操作仍然是可行的,但是所需的程序相对较为繁琐。
首先,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以便得以实现换房请求。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并无兴趣关注新选定房屋的价位是否超出原房屋的价值,即使新房屋能为他们带来额外的收益,实际上并未真正增添一笔销售收入,仅仅是进行了房屋的替换。
相较于同意更换房屋所需的复杂程序,开发商倾向于维持现状,不愿过多介入其中。
其次,无论是选择更换房屋,抑或是决定退还房屋,都需要撤销原有的备案记录。
然而,各地区的房管局对于撤销备案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定和审查机制。
需要提交如下资料以满足撤销备案的条件:a、购买房屋的完整购房合同以及该合同的备案表; b、房款支付的相应收据(或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 c、若采用购房贷款方式,则需提供首付款项的收据(或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同时还须附上银行已完成房屋贷款征信记录的声明; d、经过开发商及银行共同签署并盖有公章的《商品房备案撤销申请表》,书面表格样式可向当地房管局提出申领; e、购房者及其配偶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f、与开发商签署的明确更换房屋的协议; g、最后,提供撤销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缘由(例如光线不足够或是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的不恰当承诺等)。
当以上所有必要材料准备齐全之后,购房者及其配偶、开发商代表等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开发商出具的正式推荐信函赴现场亲自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三条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买房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定金是否能退,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一、出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定金不能退
1、签了认购书反悔,定金不能退。
购房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购房者交款后反悔,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能够退还的。
2、因个人征信贷不了款,购房定金不退由于个人征信属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因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则购房者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自己所缴纳的定金。
二、可以退还购房定金的情况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
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
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备案可以退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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