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孩在学校被欺负了报警怎么说
首先,若遭遇校园暴力时,您应首先尝试与肇事者进行沟通协商以争取更多的时间,同时在适宜时机选择逃离现场或通过协商获取他人的合理信任。
一旦发现自己遭受校园暴力,被几个女生或男生包围时,请务必尽可能地与他们展开对话,询问其为何如此对待自己以及即将采取何种行动。
一旦对方产生松懈情绪,您便可适时抓住机会逃脱。
若是您有意愿打动他们,那么应尽力博取他们的信任,使之尽可能避免采取暴力行为。
其次,如遇他人走过,请大声向旁人求助或拨打当地警局的紧急求助电话。
当您恰好位于有人路过且可以提供帮助的场所时,您需要大声呼叫援助或使用随身携带的移动设备迅速拨打当地警方的紧急电话寻求帮助。
第三,务必将这些情况告知父母及学校教师,由相关机构对此类施暴者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最后,考虑携带一些必要的防卫性工具以及报警器以防止遭受二次暴力攻击。
通常来说,校园欺负行为由学校方面负责监督和处理。
但若您认为学校在处理该问题上表现不佳甚至校园欺凌问题变得过于严重,则须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并请求其介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小孩在学校里被同学打伤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对方家长是法定监护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进行民事赔偿。以民事侵权(侵犯人身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以及未成年人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可以追究校方的责任。由于被告人本身是未成年人,故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不能免除。
所以先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应该能构成),要求追究对方(满十八周岁)的刑事责任,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轻伤以下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同时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如果对方未满十八周岁,可以提起民事赔偿。
2、若是由于学校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双方承担连带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孩在学校被欺负了报警怎么说”,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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