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和名誉侵权的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5-02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诽谤与名誉侵权辨析 诽谤罪基于虚构且未经核实的事实,而名誉侵权则涉及法律禁止公开的内容,即使属实。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主体,但可作为名誉侵权受害者。诽谤需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可包括过失。善意检举、揭发或批评中的失真不应定为诽谤罪。
诽谤和名誉侵权的区别

一、诽谤和名誉侵权的区别

诽谤罪所散布的信息必须是虚构且未经核实的事实。

倘若传播的仅仅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尽管这些事实可能对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产生负面影响,但是却不足以构成诽谤罪。

然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陈述的内容属实,只要是法律明确禁止公开宣扬的,一旦公开,就会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此时便可判定为名誉侵权。

甚至,所叙述的事实越是真实,越有可能加剧侵权后果的严重性。

二、法人、团体及其他组织无法成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

然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无论是法人还是团体,甚至是组织都可以作为受害者。

例如:

散播虚假言论,恶意诋毁某工厂产品品质低下等无端指责,其目的无非就是借此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打压对手。

这类行为即便已经导致了严重后果,也应当被视为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犯罪,而非诽谤罪。

三、关于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之处在于,诽谤犯罪行为必须体现出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但是,名誉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则可以涵盖过失行为。

何况,即使在善意的检举、揭发或批评中存在失真的部分,也应该避免以诽谤罪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诽谤和名誉侵权的区别是什么呢

1、条件不同: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2、适用对象不同: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诽谤和名誉侵权的区别”,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7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诽谤和名誉侵权的区别
一键咨询
  • 143****7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7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4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1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3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6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7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4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8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8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3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1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诽谤和名誉侵权的区别是什么?
1、条件不同: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2、适用对象不同: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
10w+浏览
损害赔偿
诽谤罪和名誉侵权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诽谤罪和名誉侵权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一、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共同之处
1、二者侵害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
2、行为方式基本相同,构成诽谤罪的行为一般均可成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3、行为后果都是造成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的损害,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二、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区别
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
2、主观方面的区别。侵害名誉权的主观过错,故意、过失均可构成。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行为方式不同。构成诽谤罪的行为方式,一般是比较严重的,因此不再被认为是普通的侵害名誉权的方式;
4、危害后果不同。诽谤罪的危害结果,是对社会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危害。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虽然也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还远未达到这样的程度;
诽谤罪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很多相同之处,其关键的区别在于“情节是否严重”。侵害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否则只构成民事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因此,把握好一个分寸也非常重要。
综上所述,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既相互联系,又区别对待,对此,法律上都有相应的刑法规则以及处罚措施,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尤其是喷子们已经占据了世界的“言论自由”的今天,了解更多这些相关词语的意义,能够防止日常生活中出现同样的事情,也能够避免自己因为不熟悉而不小心的犯了这些行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诽谤罪名誉侵权两者有区别吗?
诽谤罪名誉侵权两者是有区别的,对于两者所要求主的主体是不一样的;而且主观过错要求的也不同;同时所存在的危害后果也不一样;最后的行为方式也是不同的,这都会结合不同的案件来进行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名誉侵权与诽谤罪有哪些区别
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对侵犯名誉权和诽谤罪进行区别
[律师回复]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
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
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另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6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弟弟为了和别人竞争上岗,就涉嫌侵权名誉权了,故意给进行诽谤了,把名声给搞得很是臭了,现在对方找他麻烦了,那么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可以同时处理吗?有要求吗?
[律师回复] 简单点说,侮辱就是对他人的人格和尊严造成伤害,但不管是什么方式。
而诽谤是指对于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情进行编造。但同时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和尊严的伤害。
区别在于侮辱强调的是人格和尊严的伤害。而诽谤强调的是伤害他人人格和尊严的方式。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诽谤罪能判几年?诽谤罪和侵害公民名誉很相似怎样区分?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
一、诽谤与名誉侵权的界限
首先,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其次,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再次,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二、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有哪些
1、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2、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
3、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4、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侵犯名誉权,可以告诽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侵犯名誉权,可以告诽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侵犯名誉权是否可以告诽谤吗
若生活中,随意捏造事实,进行恶意传播,只要符合诽谤定义就可以他,不会因为身份原因而受到影响。
怎样才会构成诽谤罪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诽谤罪与名誉侵权有哪些区别?
主要区别就在于诽谤是虚假的捏造的而名誉侵权内容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假的,但是只要是对别人的名誉方面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就需要承担责任。而且诽谤罪通常是针对的自然人,但是名誉侵权针对的范围不仅包含了自然人。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诽谤罪名誉侵权两者有区别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诽谤罪名誉侵权两者有区别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损害赔偿
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
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
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查明相关事实。
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名誉毁谤 > 诽谤和名誉侵权的区别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