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怎样才能视为房屋交付

最新修订 |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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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二手房交易中的房屋交付,通常依交付通知书日期为准,若无具体日期则以交钥匙日为准。 买卖双方需遵守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逾期交房或延迟收房需及时协商处理。完成过户手续是交易关键,未过户则交易无效,房产仍属原屋主。
二手房买卖怎样才能视为房屋交付

一、二手房买卖怎样才能视为房屋交付

通常情况下,二手房交易中的房产实际交付日期依据书面交付通知书上所载明的日期予以确定;若通知书中未列明具体日期的,则以提交钥匙给买方的那一天为正式交付日。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需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交付与接收期限执行,若是出现逾期交房或延迟收房等情形,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以便于妥善处理。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二手房交易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便是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如若该项手续未予履行,那么该交易便无法产生法律效力,涉案房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原始屋主。唯有当过户登记顺利完成并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之后,方能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拥有权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二手房买卖怎样才能视为房屋交付”,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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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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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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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浏览信息,电话咨询。到地区专业房产网站浏览房产出售信息选择合造的房源.然后选择中介公司或房东进行电话咨询。
二、签订中介居间合同
三、预约看房。联系中介或者房东实地看房。
四、产权调查。
(一)验证房屋相关产权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房屋产权是否清晰
3、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判断房屋是否出售
1、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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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质量是否可靠
(三)调查房屋是否合法出售
1、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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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签定买卖协议。
(一)卖方夫妻出具三证即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有效身份证或公证书;
(二)买方出具有效身份证。
(三)明确房屋面积
(四)确认价格、收费、付款条款
(五)房屋质量写进条款
(六)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七)注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
(八)明确产权登记的条款
(九)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十)违约责任必须明确
(十
一)补充协议别嫌麻烦
七、预付定金
八、办理网签
九、办理按揭贷款
十、办理面签过户手续。
(一)办理房产证。
1、私人之间: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留存)、契证(复印件留存);
(2) 双方当事人当场,交验身份证(复印件留存),经挂牌后的网签买卖合同。
2、单位之间、单位与私人之间: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留存);
(2) 经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留存);
(3) 当事人到场,交验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如单位法人代表委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交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4) 买卖协议及单位上级部门同意出售证书或同意证明(如国有房产,需报国资部门审批)。
3、其他有关文据:
(1)继承须提交继承公证书;
(2)赠与须提交赠与公证书;
(3)已婚夫妻出卖私房,须配偶方到场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及合法婚姻证件;
(4)出售共有房,须提交《共有权保持证》和共有人书面同意出售的证明;
(5)转制、兼并而发生的房地产转移,须提交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转制、兼并的文件;
(6)合资入股而发生的房地产转移,须提交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入股的文件;
(7)其他相应的有关文据。
(二)办理契税证。
1、存量房买卖:
(1)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产交易鉴证申请书;
(3)受让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原契证及复印件;
(5)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
(7)有有效评估报告的提供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房产取得时计税价格的有效凭证及复印件。
(三)办理土地证。
1、身份证;
2、房产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3、住宅转让合同、公证书或判决书;
4、完税凭证;
5、缴纳土地收益金凭证(保留划拨)。

一、付清房款。
1、如需二手房抵押贷款:
(1)该房源必须产权明晰,符合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的条件
(2)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够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代理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3)买卖双方须提供的相关资料,购房人(贷款人)须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购房协议书及收据、收入证明(单位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证明,买方一寸近照1张。卖房人(售方)须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同意出售证明、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明。
(4)去房产中介代理机构填写二手房按揭申请表,由中介代理机构把所有证明资料交送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5)银行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
(6)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买方(夫妻双方)到房管处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8)领到抵押登记它项权证后、送交银行,银行划拨款项至卖方账户。

二、交割房产。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等过户及户口迁移手续。

三、支付剩余款,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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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流程
一、浏览信息,电话咨询。到地区专业房产网站浏览房产出售信息选择合造的房源.然后选择中介公司或房东进行电话咨询。
二、签订中介居间合同
三、预约看房。联系中介或者房东实地看房。
四、产权调查。
(一)验证房屋相关产权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房屋产权是否清晰
3、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判断房屋是否出售
1、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2、房屋历史是否清白
3、房屋质量是否可靠
(三)调查房屋是否合法出售
1、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2、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五、协商房价。由地区中介公司二手房专业人员负责协调,促成双方成功交易。
六、签定买卖协议。
(一)卖方夫妻出具三证即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有效身份证或公证书;
(二)买方出具有效身份证。
(三)明确房屋面积
(四)确认价格、收费、付款条款
(五)房屋质量写进条款
(六)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七)注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
(八)明确产权登记的条款
(九)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十)违约责任必须明确
(十
一)补充协议别嫌麻烦
七、预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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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办理按揭贷款
十、办理面签过户手续。
(一)办理房产证。
1、私人之间: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留存)、契证(复印件留存);
(2) 双方当事人当场,交验身份证(复印件留存),经挂牌后的网签买卖合同。
2、单位之间、单位与私人之间: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留存);
(2) 经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留存);
(3) 当事人到场,交验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如单位法人代表委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交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4) 买卖协议及单位上级部门同意出售证书或同意证明(如国有房产,需报国资部门审批)。
3、其他有关文据:
(1)继承须提交继承公证书;
(2)赠与须提交赠与公证书;
(3)已婚夫妻出卖私房,须配偶方到场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及合法婚姻证件;
(4)出售共有房,须提交《共有权保持证》和共有人书面同意出售的证明;
(5)转制、兼并而发生的房地产转移,须提交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转制、兼并的文件;
(6)合资入股而发生的房地产转移,须提交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入股的文件;
(7)其他相应的有关文据。
(二)办理契税证。
1、存量房买卖:
(1)契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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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让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原契证及复印件;
(5)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
(7)有有效评估报告的提供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房产取得时计税价格的有效凭证及复印件。
(三)办理土地证。
1、身份证;
2、房产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3、住宅转让合同、公证书或判决书;
4、完税凭证;
5、缴纳土地收益金凭证(保留划拨)。

一、付清房款。
1、如需二手房抵押贷款:
(1)该房源必须产权明晰,符合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的条件
(2)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够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代理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3)买卖双方须提供的相关资料,购房人(贷款人)须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购房协议书及收据、收入证明(单位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证明,买方一寸近照1张。卖房人(售方)须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同意出售证明、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明。
(4)去房产中介代理机构填写二手房按揭申请表,由中介代理机构把所有证明资料交送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5)银行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
(6)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买方(夫妻双方)到房管处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8)领到抵押登记它项权证后、送交银行,银行划拨款项至卖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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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子卖了,一房二卖,怎么才能卖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房二卖的房屋归属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如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对其违约的处理与法律适用。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这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逾期付款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遇到买方逾期付款等违约情形,要及时催促,必要时上诉至,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尤其是文字和录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任一方不得随便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的上涨速度很快,房主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房主甚至主动要求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协议。
这种情况下,在审理时,首先审查协议是否具备继续履行条件,以及守约方是否愿意继续履行协议。如果买房是守约方,而且坚持继续履行协议,而且协议也具备履行条件,通常会判决合同继续履行。但是并不是说房主就很难解除买卖合同了,在有些条件下,特别是买方逾期付款的情况下,房主还是有机会终止或解除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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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首付款付了能退嘛?
二手房首付款付了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退还的。因为在付首付的时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已经签订了相关的购房的合同,所以必须要受到相关的约束,如果说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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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继承后多久才能买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继承遗产公证书直到遗产继承完毕就失去法律效力了。 1、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 2、只要你公证过公证处都有档案的,不管你过几年都有效。比如房产继承的,尽早过户存款继承尽早取出,万一公证书因为年份久了丢失了,恰好公证处也找不到之前办理的那份卷宗,这样就比较麻烦了。 3、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书后,该公证书不会因为你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的无效。 4、但是一般房产管理部门从管理的角度,通常会要求继承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但是这个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会因此而导致继承公证书的无效的。 5、如果当事人办理完房产继承权公证书后,不打算立即更名,也是可以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办理完继承权公证书后,就必须及时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当事人对于房产继承权公证书的有效期方面的担忧或者顾虑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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