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如何退购房定金
当您决定请求退还已经向房地产开发商交付的购房定金时,应致力于通过友善且理性的协商渠道解决这一问题。
在以下五种特定情形中,购买房产的定金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并得以退还的:首先,如果开发商在与您签订认购意向书之后的规定期限内,将已被您选定的购买物业转售给了其他第三方,进而导致最终未能按照预定计划正式签署相关合约,那么开发商必须以双倍金额的形式对您所支付的定金给予赔偿;其次,假如开发商未能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明,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以至于合同宣告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当全额归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并且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再次,如果双方仅仅因为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这与认购意向书中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从而导致无法成功签署正式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同样应当全额归还您所支付的定金;接下来,若认购意向书对于房价、建筑面积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并未作出详尽约定或约定含糊不清,在此基础上,双方对于这些内容依然无法达成一致共识,并因此导致正式合同签订失败,此时开发商仍然负有义务全额归还您的定金;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按期订立并非由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导致,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可抗力"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亦应将定金全部退还给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如何退购房定金?
购房退定金如下:
1、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
2、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签定合同的,或者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
3、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其余情况定金均不可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江苏如何退购房定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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