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骑电瓶车闯红灯被小轿车撞了怎么办
若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而遭汽车碰撞,涉事人员应立即向警方报案。如经核实,汽车并未存在任何违规行为且无过错,那么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便应由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来承担。
然而,最终的责任认定还需依据各当事人的行为对于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影响及其所在的过错轻重进行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我骑电瓶车被汽车撞了该怎么赔偿
关于骑乘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碰撞后的具体赔偿事宜,可以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操作:
(1)如果认定为机动车全责,那么机动车方需要对自身未尽的赔偿金额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当机动车承担主要过错时,其需承担总赔偿数额中不足部分的比例为70%,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则需要承担剩余比例的30%以弥补机动车方的损失;
(3)在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承担同等过失时,机动车方需对各项赔偿金额中的不足部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则需要分担另外的50%以支付机动车方的损害赔偿费用;
(4)如果判定机动车存在次要责任,机动车方应对不足部分的赔偿承担比例为30%,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则需要负担剩余比例的70%以补偿机动车方面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我骑电瓶车闯红灯被小轿车撞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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