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的权利有哪些
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原股东因持有该公司的股权从而产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皆转移至受让人,使得受让人正式成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因此,股权转让所涉及到的权利范围涵盖了股东权益的各个方面:
1.要求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的请求权;
2.转让股份的权利;
3.股息及红利分配的请求权;
4.在股东会议前向董事会提出临时召集请求的权利,或者自行召集股东会议的权利;
5.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的权利;
6.对本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管以及检查的权利;
7.查阅公司内部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权利;
8.获得股东优先认购权的机会;
9.参与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10.当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法律援助的权利;11.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的权利;12.对公司经营活动提出建议和质疑的权利等等。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的效力都有什么情况
请允许我在此向你们详细解释一下关于股权转让效力的问题。
股权转让的法律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于股东本身的影响。
当股权转让经过双方自愿协商且达成了书面协议时,便被认定为合法有效,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基于股份购买或者归出资而产生的各种权益,如收益权以及投票选举等权力,都应当由买受方无条件并且合理地承接下来。
其次,对于公司这一实体而言,同样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当股权转让经过上述阶段并最终得到公司的认可(如修改公司章程或者将买受人的名字明确写入公司股东名册)之后,整个过程就完成了,此时的买受人也因此正式转变为了新的公司股东,与其对应,所有的股份或者出资所带来的各种权利都应该从此刻开始全部归属给新的股东,同时,公司还需要对新的股东负责承担其相关责任。
最后,对于其他相关人士来说,股权一旦经过合法程序转让,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登记备案,那么该行为就具备了抵抗其他任何不特定第三者的法律效力。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股权转让的权利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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