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成员都是股东吗
不是,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是实际控制公司的人。
股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股东会议,审议公司的大事。
那么平时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层的就是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是由股东推荐,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也就是说,董事必须是股东推荐,是股东的代言人。
董事不一定是股东。
因为董事会的席位是由各股东持股数来决定的,有控制权的股东可以多选几位董事,小股东一般就没有推举董事的可能了。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二、董事会成员包括哪些人
董事会由一些主要职务人员构成,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常务董事。关于董事会的原则和规定主要如下几点:
首先,从资格审核角度来看,所有参与董事会的成员都应符合董事的身份条件。而董事则需要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中获得多数选民的投票支持来当选产生;
其次,所有获得选票支持的董事将联手共同组建一个有效决策框架,即形成所谓的董事会;
此外,对于那些股东人数相对较少或者组织规模亦较为有限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他们可以设立仅有一位执行董事,但无需设立完整的董事会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不是,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是实际控制公司的人。
股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股东会议,审议公司的大事。
那么平时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层的就是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是由股东推荐,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也就是说,董事必须是股东推荐,是股东的代言人。
董事不一定是股东。
因为董事会的席位是由各股东持股数来决定的,有控制权的股东可以多选几位董事,小股东一般就没有推举董事的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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