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形中,员工无故缺勤并不涉及到对雇主经济利益的损害赔偿,然而,当员工的这种行为已经达到严重程度,且与雇主内部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时,雇主便有权利解聘该员工,并且无须向其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签了三年合同的公司裁员会怎样赔偿
当劳动者与雇佣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如若遭遇经济性裁员,则雇主必须向该名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每满一年便需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替代费用。
而所谓“月工资”,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收入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了三年合同旷工需要赔偿单位违约金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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