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宅基地房子怎么分
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在离婚过程中的分配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相较于城市房产的分割情况,农村宅基地的特殊性使其分割方式有别于城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仅能归属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且该项权利不能面向全社会公开拍卖。
因此,当一对夫妇步入婚姻殿堂并将户口迁入该村之后,他们才能够被认定为本村村民,进而获得额外的宅基地使用权面积。
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应当依据家庭成员数量来进行,离异的一方有权获取与其所占家庭份额相对应的财产权益。
鉴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性,我们需要首先明确争议房屋究竟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若为家庭共有财产,则需先行进行分家析产,以确定出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份额。
而针对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其分割方式可参考城市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予以实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宅基地使用权也变更吗
在涉及到离婚家庭的事务中,对于户口所属地址发生变动的宅基地使用权亦须同步予以相应调整。
修正宅基地使用权时,需提交变更土地登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详细准确地阐述变更依据以及变更的具体实施方案;
而作为行政事务的监管者,相关的行政主管机构将依照提出的土地变更登记请求中所列明的具体内容、事项等进行更为深入且精准的现场勘查、审核以及权属与地籍测量等工作步骤,若经过全面细致的审查核准后获得批准,则需更新宅基地证书以完成整个处理流程。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宅基地房子怎么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