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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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债权人需持有针对债务人的有效债权; 2.债务方须实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特定处分财产行为; 3.债务方所施行的处分财产行为必须对债权人构成损害后果; 4.在债务方和第三方之间开展有偿民商事交易活动时,必须指明是出于恶意意图。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一、债权人撤销权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1.债权人需持有针对债务人的有效债权;

2.债务方须实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特定处分财产行为;

3.债务方所施行的处分财产行为必须对债权人构成损害后果;

4.在债务方和第三方之间开展有偿民商事交易活动时,必须指明是出于恶意意图。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若债务人出于无偿的缘故而自愿舍弃其所有之债权、放弃保证该债权的一切担保以及以无偿的方式转让其所拥有的财产或财产权益,抑或是恶意地延长其已届清偿期的债权的履行期限,对于这些行为均有可能极大程度地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权益的实际实现者,则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援引相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上述行为予以全面撤销。

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首先,债权人需要与债务人之间确实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其次,债务人以不合理的方式处理了其自有财产或财产权益;

最后,便是债务人的前述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债权权益的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债权人撤销权成立要件包括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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