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征信给别人会被贷款吗
将个人的信用报告交给其他人可能涉及到一些潜在的风险。
需要了解的是,查阅个人信用报告必须得到个人的明确授权方可进行。
倘若未经授权便将个人的信用报告提供他人,这极易导致其个人信息遭泄露,甚至使得部分非法分子利用这些信息来进行无耻的贷款申请行为,一旦出现任何形式的贷款逾期情况,必然会对您个人的信用报告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条
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征信市场,推动征信业发展。
二、个人征信更新多长时间一次
征信服务在每月都会进行一次更新,在此服务覆盖期间内,若借款方发现自身信用记录存在任何误解或缺失之处,均可以通过正式程序向相关征信机构发起异议申请,请求纠正相关信息。
征信机构将在收到申请后的第20个自然日内对其进行详细核查及合理处理。
至于与欠款事项有关的不良信息,征信系统将对此类信息采取保留5年的措施;
对于超过5年时效的历史数据,则会自动从数据库中予以清除。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征信给别人会被贷款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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