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提起诉讼。在此环节中,原告需向法院递交包含起诉状、副本及其相关证据在内的全套文件资料;法院在收到原告提交的文件后,须对这些资料进行严谨的审查,进而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决定。
如若不予立案,法院会向原告说明不予立案的原因。自法院正式立案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法院会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手中,同时也会通知被告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
其次,调解阶段。调解乃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所必须经历的过程。调解工作可能产生以下三种结果:
第一,经过调解之后,原被告双方能够重归于好,原告选择撤回诉讼申请,至此,诉讼程序宣告终结;
第二,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了共识,人民法院依据该共识制作离婚调解书,待调解书送达给各方当事人后,即刻发生法律效力,从而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第三,如果调解工作无法取得预期效果,则应当立即启动下一步诉讼程序。
最后,审理与判决阶段。对于那些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作出关于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问题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暴如何带孩子走
1.寻求其他家庭成员的协助。若父亲有暴力倾向,可寻求母亲、祖父母、叔叔阿姨等家人的援助,以便及时遏制父亲的家庭暴力行为。
2.寻求邻里的协助。在遭受父母家庭暴力时,可敲击邻近熟识居民的房门,请求邻居伸出援手,以阻止家庭纷争,化解矛盾和暴力现象。
3.寻求社区委员会及村民委员会的协助。可向社区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家庭民事纠纷调解机构进行反映,请其协助劝说父母,使其对自身的教育方式进行反思。
4.寻求警方的协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家暴如何起诉离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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