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如何起诉离婚
在男方选择提出离婚诉讼时,其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民事起诉书,同时必须递交相关的诉讼资料。当人民法院接收到该等法律文件后,应依法予以立案受理,并向当事人发出相应的通知,同时,也需及时地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方。
此外,原告方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其中包括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男方如何起诉离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若男方欲提出离婚呈请,则需根据法定权限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请求且随附感情破裂方面的证明材料。
如离婚诉讼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应在此类案件发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立案,同时将诉讼相关事宜提交予当事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法院有责任确保当事人能依法行使相应的起诉权利,对于满足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所有前提要件的诉讼案子,法院必须予以受理。
只要具备了法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应该在接手案件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进行立案处理,并且及时地将事情经过告知相关当事人。
若是诉讼条件不足以构成起诉,那么法院也应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作出裁定说明,同时针对这一裁定,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在男方选择提出离婚诉讼时,其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民事起诉书,同时必须递交相关的诉讼资料。当人民法院接收到该等法律文件后,应依法予以立案受理,并向当事人发出相应的通知,同时,也需及时地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方。
此外,原告方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其中包括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