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运车拉货保险拒赔吗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保险公司有权依法拒绝承保及理赔:
1.保险事故未能列入已签署的保障协议之中;
2.因“等待期免责”导致的赔偿困境,即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开始后的特定期间内,即使被保险人面临风险,保险公司仍可选择不予支付赔偿金;
3.“保险免除责任”因素;
4.投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所需的保险费用;
5.对于投保人实施自杀行为或者故意犯罪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客运车拉货会受到什么处罚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条款,公路客运车辆若乘客超额、或有违法规货物装载行为时,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押其机动车辆直至违章问题得以解决。罚款处罚。公路客运机动车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禁止违规载货。如若违背相关规定,应承受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制裁。扣分处理。客车载货即为客货混载,此类行为严重者可导致驾照被扣除六分之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被保险人未能如实地告知其身体健康状况、在投保过程中存在欺骗性行为或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不在所购买保险的责任范围之内,或者已超过保险期限,亦或是未能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等等情况,均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有合法权利予以拒绝对该被保险人进行承保以及理赔服务。因此,敬请各位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期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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