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工程款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企业以及其它相关单位的个别员工,若是滥用其职责所赋予的权力,私自挪用本机构的资金据为己有,或将此笔款项借贷给他人,若涉案金额极为庞大且拖欠时间超过三个月,抑或是虽未逾期但数额较大,并且行径已经涉嫌盈利性业务或从事非法行动。此时,司法机关将依法对当事人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工程款是职务侵占罪吗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公款罪之间的差异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二者所侵害的客体以及具体针对的对象皆有异同。
其次,挪用资金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其所针对的对象则是这些机构的资金;
然而,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其所针对的对象则是这些机构的财物。再者,挪用公款罪的客体本质上是对公共财产所有权的侵犯,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触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至于挪用公款罪所直接侵犯的客体,则是公款的使用权,且行为人在挪用公款之后必然会占据该笔款项,部分情况下甚至可能从中获取利益。
然而,所有权包含着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四项相互关联但又具备相对独立性的权利能力,
因此,对于所有权权利能力的侵犯也必然构成对所有权的侵犯。尽管如此,所有权受到侵犯并不意味着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机构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如果擅自挪用上述机构的资金,同样应当视为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雇员倘若滥用其职务权限,私自将单位公款挪作他用或借予个人,且犯罪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且拖欠款项超过三个月;或者虽然尚未逾期,但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并涉及到营利性或非法活动,均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