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而另一方对此持反对意见时,解决该问题的方法如下所示:对于反对离婚的一方来说,可以主动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明确展现出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达到无法挽回的程度。如果调查取证取得了充分的证明力且在进行调解后仍然未能解决问题,那么该案件将交由当地法院处理。所谓感情破裂的情况,主要包括基于重婚行为或与他人非法同居生活、由于感情纠纷导致分隔两地居住达两年以上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一方死亡后房产继承给谁
在夫妻一方去世之后,关于其所持有的房产产权归属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首先,如该处房产系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依照顺序首先应遵照其遗赠扶养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财富承继,若无遗赠扶养协议存在,则需严格按照遗嘱上明示的内容来执行,若遗嘱缺失,那么该物业便将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程序,即由所有继承人平均共享。
其次,假如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房产总价值的一半可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依旧按照上文中提到的相关法律规定加以实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倘若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任何一方面临着离婚的决定,但其配偶却坚决反对这个决定的话,那么持反对态度的那位配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充足且确实的证据,以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例如存在重婚行为、非法同居现象或者已经分居超过两年等等如果经过调解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该案件将会交由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这些证据资料对于法院全面深入地了解夫妻双方的实际状况,从而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具有极大的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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