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所涉房产属夫妻共有的财产,在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时,可签署一份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协议,明确将该房产无偿转让、赠送予子女。随后,双方需携持已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前往公证机关办理产权分割公证手续;接着,二人便需要转赴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所有权变更的申请和办理工作。完成规定的各项税费支付后,经过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并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便能顺利申领证件。针对孩子为独生子女或其他特殊情形的情况,如房产明确归一方单独所有,则受让人为其本人及代理人均可独立完成上述全部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房产赠与子女后再出售有影响吗
在合法的赠与程序得以顺利完成并且成功办理了房产过户之后,原房主对该套房产进行再次销售时将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或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在直系亲属之间进行的房屋赠予活动,也应以产权证上所注明的原始登记时间为准来推断是否已经满足“满五年”的规定条件。
因此,即便经过赠予流程后产权证上显示有效期尚未达到五年,也无需担心会因此而导致税费负担加重。
然而,若采用买卖方式进行交易,则需根据新的产权证上所标注的日期来判断是否已满足“满五年”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赠与子女离婚前和离婚后如何办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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