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去世后家属可领取哪些钱
参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者,若不幸因病等原因离世,有权领取相关的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
其中,抚恤金需由核发单位,即持证的死亡军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金额分配原则如下:
(1)如死者为父母(或扶养人)、却无配偶者,则将款项支付给父母(或扶养人);
(2)反之,若有配偶、但无父母(或扶养人),则拨款予配偶;
(3)两类对象均存在时,拨付总额的二分之一;
(4)当两者皆无时,子女可得款项;
(5)倘若以上人员均无,则未满十八岁的弟弟妹妹有优先权获取;
(6)若无任何亲属,则不发放抚恤金。
此外,对依靠已故职工分担主要生活支出并符合特定条件的护养亲人,亦可申请领取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职工去世后补的20个月工资等算遗产吗
在人身故以后所发放的薪酬归属为遗产范畴。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遗产即是指公民在离世前所拥有的个人合法财富。
然而,针对抚恤金以及丧葬费用等,这些款项主要是在自然人离世后为了示以抚慰而提取的资金,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属于遗产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参加社会基础养老保险的人士在疾病发作后不幸辞世,其家属将有权领取丧葬补助金以及抚恤金。关于抚恤金的具体发放事宜,应当遵循如下分配原则:如死者有父母(或抚养人)而无配偶,则该笔款项将全额支付给父母(或抚养人);反之,如果死者有配偶但无父母(或抚养人),那么这笔款项将全部支付给配偶;倘若上述两种情况均不存在,即死者既无父母(或抚养人)又无配偶,那么这笔款项将平均分配给其所有子女;若死者无任何直系亲属,则该笔款项将不予发放。此外,对于那些主要依赖已故职工生活的特定亲属,他们同样可以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应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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