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走保险,我该怎么要求理赔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已支付的医疗费用之外,还需请求司法机关要求被告支付因事件引发事故产生的其他必要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误工工资、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必要的营养膳食费用;
另外,针对因事件产生的身体伤残情况,我们亦有权利请求被告支付残疾赔偿金、康复辅助设备费用以及受害者无法自理独自生活所需的被抚养人家属生活费用等等。
若本次事故对你方造成了直接经济财产损失,例如汽车修理支付费用、车内个人物品受损、施救费用等等,同样有权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获得适当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我被车撞了可以要精神损失费么
在被机动车意外撞击之后,若产生了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当行为人侵犯了自然人的人身权益且导致严重精神损害的时候,被侵权者享有合法的诉求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样地,当行为人因为故意或者严重过失而对自然人具有人身象征意义的特定物品造成了严重精神损伤时,被侵权者也有着同等的权利去主张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机动车事故处理过程中,负有全部责任的一方必须对所有与之相关的理赔事宜负责。除了先前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之外,受害者还可以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支付因事故导致的误工费、护理费以及交通费等必要支出。如果事故导致了受害者身体上的永久性伤害,那么他们还有权要求被告支付残疾赔偿金、康复治疗所需的费用以及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对于直接的经济损失,例如车辆维修费用、财产损失以及救援费用等,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获得相应的补偿。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请务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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