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转弯被摩托车撞谁的责任,而且送外卖的看手机
摩托车乃机动车之列,摩托车撞击电动车时,责任如何分配,这需依赖于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行为对于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及过错程度做出合理判断。
同时,需特别注意的是,因电动车性质多样,具体责任划分规则亦有所差异。关于电动车性质确认方面,电动车主要分成三类: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与电动摩托车。
其中,电动自行车因其特性被划归为非机动车范畴;而电动轻便摩托车与电动摩托车则被确认为机动车类别。在分析摩托车撞击电动车责任划分问题上,需依循如下四种标准:
1)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1)机动车间发生碰撞:责任方将承担全部100%赔偿责任;而无责任方,无需承担赔偿义务。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间产生碰撞:若机动车在事故中担全责,则应负担全部100%赔偿责任;反之,即便机动车无责,仍需支付不超过10%的赔偿款。
2)一方主责一方次责
(1)机动车间发生碰撞:主责方须承担总损失的70%,次责方则承担余下的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间产生碰撞:如机动车为主责方,其赔偿比例将降至80%;若非机动车为主责,赔偿份额将升至60%。反之,若机动车为次责方,其赔付比例将提高至40%,非机动车的赔偿份额将降低至20%。3)同等责任即若双方犯错程度相当,则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无法确定责任例如在复杂的事故过程中,无法直接判定各方具体责任。在此情况下,将暂不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电动车转弯人行道被撞怎么赔偿
当电动自行车遭受碰撞事故时,相应的赔偿标准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首先是医疗费部分,应依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完整收款凭证进行明确确认;
其次是误工费部分,其具体标准需根据受害者在事故中的误工时间以及其个人的收入状况进行合理评定;还有交通费部分,标准为根据受害者与必要陪伴人员因前往医院或转诊治疗过程中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计算;
最后则包括其他各类赔偿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额度应设定为12.2万元人民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摩托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事件后,责任划分之确切结果将会受到各种各样具体情境因素及其双方行为模式的影响。在电动车这一大类中,又细分出了电动自行车这一类别机型,它本身被归类为非机动车辆。而责任划分之具体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二是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最后一种情况便是双方各自承担相同比例的责任。然而,如果在实际情况下,我们仍然无法准确地判定出究竟哪一方应当承担何种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暂时先不对责任进行明确的认定,而是将其交由相关的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所存在的过错程度来进行最终的判断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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