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骑电动车被外卖员撞了被判次责如何申诉
在本情形中,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
如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所作的定责存在异议,那么他有权在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正式送达至其手中的第三日开始算起,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一份详细、完备的书面复核申请。
然而,这个时间并不包括提交申请的那一天。
其次,在撰写这份申请时,必须将自身的复核请求以及请求背后的理由和支撑其观点的关键证据进行详尽的描述。这不仅能使上级公安机关更好地理解您的需求,更能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最后,关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查阶段,他们需要在收到当事人所提书面复核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立案受理的最终决定。如若逾期未做决定或者作出的决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骑电动车被查着身份证乱报的有没有事?
在此情况下,一般并不会产生较为严重的后果。从交警抽查电动自行车的角度来看,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于预防电动车被盗窃,若骑乘者所展示的电动自行车拥有合法合规的购买来源证明,交警只会进行简单的信息记录及存档备案,通常无需过于担忧会发生重大事件或问题。
此外,我们需要了解的相关内容还包括“涉牌车”这一概念。所谓的涉牌车就是指那些对牌照进行恶意篡改或者不当使用的交通违规车辆。常见的涉牌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首先,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其他正常车辆的号牌进行上路行驶;
其次,机动车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安放并使用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再次,包括无证驾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测合格标签以及驾驶证等交通工具上路行驶;
再者,涉及盗窃车、报废车、逾期未进行年度检查的轿车、非法改装的汽车进行违法上路行驶;
最后,便是存在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若当事人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存疑,自认定书送达至该名当事人之日起计算,请务必在三日之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然而此项申请的日期并不包括申请当天在内。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详尽陈述您的复核请求、详细说明您的理由和所提供的关键性证据以供参考。上一级公安机关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若逾期未能做出决定或者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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