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对方一直躲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在遇到经济纠纷并且被告方逃逸的情况下,当事人仍可依法向法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请求,只要该请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法院皆应予以接受并审查处理。
同时,当事人亦有权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果对方以欺骗名义骗写借条法院支持吗?
若借款人以欺瞒之名对您经由欺骗手段而完成的借款合同进行起诉,人民法院一般将不予以支持。究其原因在于,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借款合同其实并不符合您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因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该借款合同一般无法获得人民法院的认可。假如有人在故意欺骗或蒙蔽您,迫使您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那么该份合同便失去了其有效性,即它仅为欺诈行为的产物,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承认。当然,若是在您不知情的状况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您仍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这份合同。其背后的理由非常简单明了,借款合同本身就是用以证明各方间存在合法债务关系最为直接有效的证据文件,因此必须真实地反应出当时所有参与方的真实心情与意愿。
然而,对于那些通过欺骗手段构建的借款合同来说,实际上并未反映出借款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类合同时常会被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若对方持续规避解答您所提出的问题,按照中国现行《民法典》之相关条款规定,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请求,以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项经济纠纷。只要您的起诉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法院将依法予以受理并进行审理。除此之外,您亦可考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在诉讼过程中您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任何损害。请牢记,法律始终是维护公正与公平的坚强后盾,切勿因对方的逃避行为而轻易放弃自身的合法权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