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保险理赔有争议应该怎么办
1.协商与和解当争议出现时,双方应当立足实际情况,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展开磋商谈判,寻求相互妥协,从而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和解方案。协商与和解方式主要包括自行和解及第三方主持和解两类形式。自行和解,顾名思义,即在无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直接展开交涉;
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出面调停,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产生前或者争议产生后,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在此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为裁判者,而非调解员,其职责在于根据相关法规对双方争议做出公正裁决。当前,我国针对经济合同争议实施二级仲裁制度,若当事人对此结果持有异议,可自收到二级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最终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其职能仅限于以第三方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断,因此并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如遇仲裁裁决生效后,被保险人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的情形,可向被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诉讼途径解决保险纠纷,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全面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意外保险异地报销可以吗
若您的汽车在异地遭遇意外事故,那么仍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辆如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本车司机及乘客,以及被保险人和除此之外的其他受害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需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理赔责任。
其次,即便在此类紧急状况中机动车辆处于远离家乡的异地,只要其具备投保资质且已投保的,仍可向保险公司正式申请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争议发生之际,创建和谐关系的关键在于双方都能够表现出坦诚与忠诚,积极的进行协商努力并寻找合适的妥协点,以便最终达到合作共赢的和解方案。和解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由当事人自行解决以及由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主持调解。自行和解即是指双方直接进行沟通交流,无需第三方的干预,其目的在于通过双方共同商议,找到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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