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费未交收到律师函后怎么办
关于收到物业发出的律师函这一问题,意味着小区物业已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倘若您未能及时履行支付物业费用的义务,那么您将会面临被起诉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积极地与小区物业取得联系,以尽快结清相应的物业费用。
同时,您亦可考虑透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尽管无论何种方式,物业费用的支付都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并非仅需补缴过去两年的物业费用即可,而是需要全额缴纳此前拖欠的所有物业费用。虽然诉讼时效为两年,然而只要物业公司持续进行催收工作,那么该时效便会从最后一次催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判断诉讼时效是否已过两年的关键在于您最后一次收到催缴物业费用通知单的日期。
此外,物业公司向业主发送的催款通知单实际上便是为了中断诉讼时效并使之重新开始计算。换言之,当您每个月收到的缴费通知单时,先前的诉讼时效将被视为无效,而新的两年诉讼时效将从此时开始计算。这些催缴通知单均具有法律效力,只要能够证明业主确实已经收到,便足以作为证据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委员会许可擅自建设收费停车场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这不仅仅是一种违约行为,更是对小区业主共用部分物权的侵害。然而,若物业公司已获得业主委员会的批准,那么其行为便属合法;否则,业主有权追究物业公司的相关法律责任,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物业费违约金有这么高?
确实存在物业费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上限为实际损失的30%。关于违约金的详细分类如下:
1.根据违约金产生的具体原因,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2.再进一步细分,根据设定约定违约金的主要作用,我们可以将其区分归纳为赔偿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以及责任限制性违约金三大类;
3.根据是否特指向某项违约行为,又可以将约定违约金细分为概括性与具体性两种。
违约金,这一术语实际上就是指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或者未达适当履行标准时,依照合同规定,需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额度的货币作为违约行为的代价。
从性质角度来看,违约金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大类别,而这两者都应被视为作为担保物权的一部分,纳入担保范围之内。对于金额方面的限制留白,若双方已事先达成约定违约金的金额,即可按照协议执行;然而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导致超过实际损失,则需要相应地减小数值或者严重低于实际损失时,则需要适当加大数额。当涉及计入担保范围内的违约金调整时,请务必遵照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后裁定的确切数额进行。除此之外,违约金的支付标的物通常为货币,但当事人亦有权就违约金支付的标的物协商设定为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