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车祸住院保险公司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若因交通事故致他人住院并对其生命或身体健康构成威胁,同时还导致了财务上的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先在机动车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合理赔付;若上述赔付仍无法完全弥补对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的话,则应由负责承保商业性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中的具体规定来实施赔偿操作;倘若在这两种赔付方式之后仍然存在赔付不足的情况,或是根本就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则应该根据不同责任方的比例大小分别承担各自需承担的赔偿责任;而如果经查证无可归责于己方之过失的,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二、出车祸需要先垫钱吗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肇事者必须先行支付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当然,您也完全具有自主决定是否自行预先垫付医疗费用的权利。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优先救治伤员为重任。待伤者诊治完毕之后,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肇事者追偿相关赔偿。此外,您还可以尝试通过警方协调,要求保险公司提前预支部分医疗费用。不论事故发生的实际状况如何,请务必要立即与当地交通警察部门取得联系,并争取获得目击证人的协助和配合(或者至少将其联系方式留存下来)。在叙述事件过程时,请尽量简明扼要地简述,明确指出对方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如有清晰证据可以提供,应及时告知交警,如果暂时无法确定,也可由交警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来进行判定。请注意,叙述需简洁明了,切勿过于冗长或模糊不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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