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收入怎么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行为中所签订的合同也须依照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同时,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收益,对于获得收益的主体,可能需要分别按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标准进行纳税。在整个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负担各类税收费用。若转让方为个人或法人实体,其需根据法律规定履行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义务;当转让方为公司时,则需要应对更为复杂多样的涉税事项,以下列举部分主要内容:
首先,假设企业将其持有的股权出售给另一家公司时,此种情况下的股权转让收益将会产生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以及印花税在内的一系列相关税务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1)在普遍的股权交易中(其中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的情况),股权转让方应享有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中的一部分,并将这部分权益确认为股权转让收益,而非视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当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其全资子公司或者持股比例达到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有权享受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的一部分,这部分权益将被视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了避免对已实现的税后利润进行重复课税,影响企业的重组活动,在核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收益时,允许从总收入中扣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收益。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企业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企业所得税
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行为,法定代表人一方作为股权受让方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义务;而自然人股东作为股权出让方则需要依法承担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责任。具体而言,企业在每年开展税务申报时,应当将其全年的总收入逐项进行核实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剔除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全免税收收入、各项相应扣除项目以及可以在未来年度中进行冲抵的亏损部分。最终的结果就是,企业应该根据这样的计算方法得出应纳税所得额,这是本年度需按规定向国家缴交企业所得税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在进行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交易过程中,其所获得的收益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与此同时,股权转让双方在签订书面合约的情况下,还必须依照千分之五的比例缴纳印花税。至于个人或法人实体作为股权转让方,他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向相关部门申报自身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当公司作为转让主体时,由于涉及到更为复杂的税务问题,因此务必要格外注意将如何处理好各类税收事宜。例如,若股权被出售给另外一家公司,那么这家新买入者将面临着需交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以及印花税等诸多税务要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