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去世后房产证怎么办理
当老人离世之后,我们需要严格按照以下几个法定程序精心办理遗产过户事宜:
首先是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环节,这就需要我们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依据市场行情来对房屋进行全面而准确的评估定价;
其次是办理继承公证事项,房产继承人需备齐死亡证明、法律认可的继承人名单以及遗嘱等文件,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公证机关依法申请办理继承公证;
再次是房屋测量工作,在正式进入产权登记环节之前,所有的房产继承人必须先到各级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的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相应的测绘成果材料或附图;
最后是完成继承手续,房产继承人需带着已完成公正的房地产权证、已生效的继承公证书及包括房屋测绘在内的各项证明材料,向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继承登记手续的申请,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领取回执单。待所有必需的资料审核通过之后,便可以顺利获得所需的房产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老人去世后房子怎么办
当我们面临亲人离世后房产处理问题时,应当首要考虑将该房产的一半份额明确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予以分割。而对于剩余的部分财产,则可按照遗嘱或遗赠的规定进行继承分配,并充分尊重逝者的个人权益和意愿。在此过程中,我们应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位继承人能够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老年人永远离开我们之后,其遗产将面临着过户的法律程序需求:首先我们需要对该房屋进行详细且准确的价值评估,这就需要我们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据当前的市场动态来确定合适的价格;接下来,为了确保公正公平的原则,我们需要预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由继承人准备好已故者的死亡证明书,继承人的详尽名单以及遗嘱等相关文件,并亲自前往公证机关进行办理;在此之后,我们需要进行房屋的精确测量工作,继承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测绘转绘手续;最后,当所有的继承手续都已经顺利完成时,继承人需要带上所有的材料向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继承登记的申请,并领取相应的房产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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