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之间可以买卖房屋吗
尊重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妇之间是有权利进行房产交易的。在进行房产交易前,双方必须签订详细而规范的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共同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房产交易申请。接下来,他们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及存量合同,向政府部门缴纳相关税费之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会为其颁发过户证明。当这些登记事项被如实记录在不动产登记薄之上时,房产登记程序才算顺利完成。
最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依法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以作为法律确认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夫妻之间可判强奸罪吗
在合法婚姻的存续期间,若丈夫使用暴力、威胁或任何其它不当手段,违反其配偶的意愿,强制与其发生性行为,则此种行为也将被视为强奸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夫妻之间进行房产交易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双方应签订内容完备且形式合规的书面合同,同时务必携带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房产资料前往房地产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在详细填写有关表格、缴纳相关税费之后,不动产登记处将签发过户证明以显示所有权变更情况。在整个过程结束之际,不动产登记部门将对所有交易记录予以审定,并正式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至此交易程序圆满落幕。最终,根据法律规定向买卖双方分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用以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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