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要赔偿吗
劳动者如被认定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失,且该行为属故意或严重过失所致,则应负有赔偿之责。雇主有权根据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向其提起经济损害索赔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薪酬将作为赔款来源进行扣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因工作失误被辞退有补偿吗
在大部分情况下,劳动者因个人错误而被雇主解职时,并不享有任何补偿金。特别是当劳动者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的利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或者劳动者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其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单方面解聘举措。
然而,即便如此,雇主仍应按照法定程序向该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务合作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赔偿金,但涉及到劳动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的,则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相关的赔偿金的。
在某些特定情形中,假如劳动者因为故意或者严重疏忽而对雇主造成了财务上的损失,那么他们将有责任进行赔偿。作为雇主要求,他们可以根据所签订的劳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进行经济损失方面的索赔。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可以作为赔偿金被抵扣。这样的规定既保证了劳动者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起相应的责任,又能够保护雇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通过建立合理的赔偿机制,有助于实现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公正和平等关系,从而推动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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