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8-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在民事法律中,收养子女与继子妇的权益和责任不同。收养关系确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共同分担义务和享受权益;而继子妇与继父母的关系则基于抚养和教导事实。收养关系确立后,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益和责任消失,但继子妇与生父母的权益和责任不受影响,生父母仍需承担抚养教育责任。
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区别

一、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区别

在民事法律领域中,收养的子女与继子妇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应当履行的责任各异,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收养的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益与责任从收养关系的确立之日便开始生效,二者皆须共同分担相应义务并共享所得权益;相较而言,继子妇与继父母之间的权益与责任是基于继母或继父对其具备抚养及教导的事实后,彼此方能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并享受相应之权利。

其次,对于由收养关系确立起来的养子女而言,他们与亲生父母间的权益与责任自该关系确立之日起便已全部消失;

然而对于在继父母教导下成长的继子妇而言,无论是否已经建立起抚养和教育的关系,他们与生父母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均不可因后者的存在而被忽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继子妇尚未成年,生父母依然需要为他们承担起抚养和教育的重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养子女有继承权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养子女享有法定继承权。政府及社会各界秉持公正原则,尊重并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行为所缔结的养父子(女)关系。在这方面,养子女享有的具体继承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种情况:

首先,养子女具有同等地位享有与养父母婚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若养父母不幸离世,针对其生前享有的合法个人物品及其他财产权益,此种类型的养子女将处于由亲生子女承继遗产的顺位第一位;

其次,养祖父与养孙之间的关系也应当被视为是养父与养子关系,因此,他们两人都拥有这种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权益;

再次,若存在养子女间有着兄弟姐妹的血缘关系,那么彼此间即享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权益;

最后,如养子女在对养父母奉行赡养义务的同时,还在生活上对生父母进行了额外的照顾和赡养,那么,这类养子女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平等地获得养父母所遗留下来的合法个人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区别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4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0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2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8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2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子女抚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区别
在民事法律中,收养子女与继子妇的权益和责任不同。收养关系确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共同分担义务和享受权益;而继子妇与继父母的关系则基于抚养和教导事实。收养关系确立后,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益和责任消失,但继子妇与生父母的权益和责任不受影响,生父母仍需承担抚养教育责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遗嘱继承和继承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br/>所谓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br/>遗嘱与遗赠主要有以下区别:<br/>(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br/>(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有清偿的责任。<br/>(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br/>(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不需要缴纳费用,如果公证的要交很少的费用。<br/>《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br/>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br/>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br/>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1.3k浏览
继子女和养子女的区别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继子女和养子女的区别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子女和养子女的区别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继子女和养子女的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如何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br/>一、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br/>(1)二者的性质不同<br/>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br/>(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br/>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制度。因此。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并且,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开始前死亡的,才会发生代位继承。其他继承人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即使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不全发生代位继承;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因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由继承人在继承人的汉定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制试想,因此转继承只能发生地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的,会发生代位继承而不会发生转继承,在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死亡的,因继承人已经实际接受遗产,取得了具体财产的单独所有权,也不会发生转继承。<br/>(3)主体的不同<br/>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接晚辈血亲,而不能是被子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我。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br/>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得由<br/>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br/>(4)适用的范围不同<br/>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因于遗嘱生效时无继承能力而举取得遗产继承权,也就不能取得指定其继承的遗产的权利。在这种情形下,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法中,因为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归其法定继承人承受。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但尚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继承权,其按遗嘱接受的遗产同样应由其法定继承人承受。<br/>二、代位继承<br/>(一)代位继承的概念和特征<br/>1、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先死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遗产其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br/>2、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br/>(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br/>(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直系卑亲属。<br/>(3)代位继承人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各的继承份额。<br/>(4)被代位人必须具有继承权。<br/>(5)丧偶儿媳对分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依据继承法作为第一顺序法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享有代位继承的权<br/>(6)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它是法定继承的补充。<br/>(二)代位继承的条件<br/>(1)须被代位人于继承于始前死亡<br/>(2)须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br/>(3)须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br/>(4)须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br/>(三)代位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br/>代位继承人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发生前提的,而子女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时,是作为第一顺序继也可说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时才会发生代位继承承人参加继承,的父亲或者说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代位继承人若为数人,则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均分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有遗产份额。<br/>三、转继承<br/>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中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按遗产前死亡时,继承人有权实际接受的遗产归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一项法律制度。<br/>四、遗产份额的确定原则<br/>(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br/>(2)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br/>五、非继承人酌情分得遗产的权利<br/>在法法定继承中,除依法参加继承的法定继承人外,具备法定条件的其他占有人也有权取得一定的遗产。《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力又没有生活事源的人,或者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经承人扶持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96浏览
继父母子女和养父母子女的区别
养父母子女关系基于合法领养手续,确立即产生法律上的血缘关系。而继父母子女关系则是因父母再婚形成,需三年以上的抚养或赡养才形成法律上的拟制亲属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可因解除收养而终止,但继父母子女关系一旦确立,即使生父母再婚,继子女仍需履行赡养义务。若始终未形成扶养关系,则继亲关系消失。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如何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br/>一、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br/>(1)二者的性质不同<br/>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br/>(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br/>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制度。因此。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并且,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开始前死亡的,才会发生代位继承。其他继承人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即使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不全发生代位继承;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因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由继承人在继承人的汉定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制试想,因此转继承只能发生地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的,会发生代位继承而不会发生转继承,在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死亡的,因继承人已经实际接受遗产,取得了具体财产的单独所有权,也不会发生转继承。<br/>(3)主体的不同<br/>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接晚辈血亲,而不能是被子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我。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br/>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得由<br/>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br/>(4)适用的范围不同<br/>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因于遗嘱生效时无继承能力而举取得遗产继承权,也就不能取得指定其继承的遗产的权利。在这种情形下,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法中,因为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归其法定继承人承受。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但尚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继承权,其按遗嘱接受的遗产同样应由其法定继承人承受。<br/>二、代位继承<br/>(一)代位继承的概念和特征<br/>1、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先死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遗产其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br/>2、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br/>(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br/>(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直系卑亲属。<br/>(3)代位继承人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各的继承份额。<br/>(4)被代位人必须具有继承权。<br/>(5)丧偶儿媳对分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依据继承法作为第一顺序法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享有代位继承的权<br/>(6)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它是法定继承的补充。<br/>(二)代位继承的条件<br/>(1)须被代位人于继承于始前死亡<br/>(2)须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br/>(3)须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br/>(4)须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br/>(三)代位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br/>代位继承人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发生前提的,而子女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时,是作为第一顺序继也可说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时才会发生代位继承承人参加继承,的父亲或者说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代位继承人若为数人,则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均分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有遗产份额。<br/>三、转继承<br/>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中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按遗产前死亡时,继承人有权实际接受的遗产归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一项法律制度。<br/>四、遗产份额的确定原则<br/>(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br/>(2)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br/>五、非继承人酌情分得遗产的权利<br/>在法法定继承中,除依法参加继承的法定继承人外,具备法定条件的其他占有人也有权取得一定的遗产。《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力又没有生活事源的人,或者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经承人扶持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373浏览
夫妻继承和子女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夫妻继承和子女继承的区别,在法律继承上是不存在区别的,都是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但如果是属于遗嘱继承的,那么必须按照遗嘱继承中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代位继承与转位继承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br/>①代位继承的被代位人与被转位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br/>②两者的范围不一样;  被代位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转位继承不仅是子女,还包括一切合法的继承得产者;  <br/>③两者在适用法律上不同。  代位继承只适用依法继承,不适用遗嘱和遗赠,而转继承既适用依法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和遗赠。  附二者的详细说明:  <br/>1.代位继承  (<br/>1)代位继承的概念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我国继承法未对代位继承的代数加以限制,即子女可以代父或母之位,继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孙子女亦可以代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之位,继承曾祖父母或者外曾祖父母的遗产。  (<br/>2)代位继承的条件  <br/>①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br/>②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br/>③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过继承权;  <br/>④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br/>3)代位继承的适用  <br/>①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代位继承人不得代位继承;  ②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  ③代位继承人不论多少,只能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份额;  <br/>④儿媳或女婿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不影响其子女成为代位继承人;  <br/>⑤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  <br/>2.转继承  <br/>(1)转继承的概念  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也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在遗产分割以前死亡,其继承的权利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  在转继承法律关系中,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位继承人;被转位继承人的继承人称为转位继承人。转位继承人除去可以继承被转位继承人本人的遗产,还承受了被转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br/>(2)转继承的条件  <br/>①被转位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  ②被转位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及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③被转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转移给转位继承人。  四。法定继承方式中的遗产分配原则  <br/>1.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遗产的分配  <br/>(1)一般情况下平均分配;  <br/>(2)特殊情况下的分配  <br/>①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人;  ③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的人。  <br/>2.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50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区别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52****450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78****829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5****543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