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袭击警察罪的认罪认罚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必须明确承认自身所实施的行为构成了袭击警察罪,并且愿意接受法律所规定的相应刑罚。
其次,具体的刑罚程度会因案件情节的轻重而有所不同,可能涉及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多种刑罚方式。若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使用了枪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或者采取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极端手段,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话,其所面临的刑罚将会更加严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认罪认罚的态度可以作为法院量刑时考虑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袭警罪的认定问题是什么
对于袭警罪之具体认定标准: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涉及到人民警察正常行使其执法与管理职能的过程。而犯罪行为针对的直接对象则是正在依法履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在客观方面,该罪行主要体现为使用暴力或威胁的方式来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并导致了严重的不良后果。因此,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以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成为此罪的犯罪嫌疑人。
至于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袭击的罪犯,我们将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采用诸如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害到其人身安全的,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袭警罪的自首与认罪认罚事宜详解:涉案人员必须明确承认其所实施的袭击行径,并愿意承受相应的法律制裁;同时,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留等不同程度的刑罚;在某些案件中,如果使用者涉及到危险品或对他人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时,其所应承受的刑事责任将更加严厉;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表现出积极的认罪悔过态度,这可以成为法院从轻或减轻其判决力度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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