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能买卖吗
1、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
2、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
3、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
4、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二、经济适用房怎么补差价
我们在此向您介绍经济适用房差价补偿新规定的概况。所谓经济适用住房,即是指住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相对合理,能够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产类型。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此类房产在购买五年内将无法进行转让交易。满了五年之后,当业主成功获得产权证明后方可进入交易流程。然而,在进行具体交易时,若该房产超出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范畴,则还需要额外支付10%的综合土地出让金以作补充。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1. 尊重事实表明,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2. 必须明确指出,经适适用住宅的房地产权利过户事宜需要在房产登记期限满五年后方可进行,并且该过程需经过住房保障部门的严格审查才能够正式生效。3. 关于已被纳入三年内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规划的住房,如果经过市政府的批准,按照当时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之后,确实有必要回购的话,那么将由政府进行回购处理。4. 然而,如果政府并不打算回购这些住房的所有权,那么此时的产权所有者顺理成章地需要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以及收益所得,然后才能依法进行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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