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定责前医药费由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8-18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机动车交强险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作为先行垫付医药费用的选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追偿权,保障基金使用合理。申请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或基金垫付,需向交警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告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交通事故未定责前医药费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未定责前医药费由谁承担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责任尚未明确界定的情况,当涉及到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时,我们建议您可考虑允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先期垫付医药费用,当然也可以选择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率先为您承担相关的医疗负担。

为了确保救助基金的使用得当和执行合理,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的负责人进行追偿。

另外,倘若您在救治过程中需要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抢救费用,您只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即可。

同样地,若需半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您亦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书面申请并告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详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二、交通事故未处理对车主有什么影响

未能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可能带来以下严重后果:

1.在事故发生期间内,如果您未能妥善处理,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对损失进行理赔;

2.如果累积发生超过三起交通事故而未得到及时处理,当地交管部门将有权利依法扣押驾驶者的驾驶证;

3.未处理的事故现场记录将会对驾驶员的驾驶证换证、补证或者转籍等相关手续造成严重影响;

4.未处理的交通事故也将导致车辆无法顺利通过年度审查、季度审查以及综合审查。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在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后,若责权不明晰,机动车交强险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作为预先垫付医疗所需之经费的首选方案。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拥有相应的追索权益,以维护基金运用合理性。如需申请保险公司支付或由救助基金垫付相应救济款,应向相关交警部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知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信息。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未定责前医药费由谁承担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7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6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4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0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5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1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宿迁134****834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392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8****570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医药费由谁承担
工伤医疗费的支付责任取决于劳动者是否参保、是否认定为工伤以及医疗费用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若已参保且符合工伤要求,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或未参保,由企业承担。 住院伙食、外地就医交通住宿等可向基金申请。 辅助器械费用基金支付,超出自理。 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未定责前医药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机动车交强险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作为先行垫付医药费用的选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追偿权,保障基金使用合理。申请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或基金垫付,需向交警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告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35浏览 2024-06-28
交通肇事罪损失医药费由谁承担
交通肇事的医药费用赔偿,通常先由交强险公司按限额赔付受害方。要是不够,商业三者险公司得按照合同补充赔偿。要是保险还不够或没有保险,肇事者就得按责任比例自己掏钱。要是车辆所有者有明显过错,也可能得承担赔偿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死者生前医药费由谁承担赔偿费用
24浏览 2025-01-21
工伤治疗期间的医药费由谁承担,工伤期间的医药费由谁负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单位只承担治疗期间的公共交通费用,即公交车费用。交通费只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其他人的交通费用不属于赔偿范围。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在审核交通费用凭证的关联性时可根据病历本中记载的就医时间及就医次数进行核对,对与治疗无关的交通费用可予以剔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的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规定: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工伤医疗费由谁承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治疗的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工伤三个目录范围的是100%支付。也即使说,单位并无医药费支付责任,这笔费用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至于工伤基金最后实际报销多少,是由他们来审核的,也就是说报销与否以及报销多少是工伤保险基金说了算。据你所说情况初步来看的话,美容性质如果与工伤本身的治疗无关的话,很难报销的,而且用药中有很多自费项目也是无法报销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的责任只限于:<br/>(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br/>(2)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br/>(3)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前3月工资;<br/>(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又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残津贴;<br/>(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br/>(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社会保险缴费;<br/>(7)五至十级伤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规定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28浏览
工伤赔偿医药费自费部分由谁承担?
工伤赔偿医药费自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在商场受伤垫付医药费应该由谁承担
商场里面人群流量比较大,各种突发性事件发生也比较多,最为突出的事件莫过于在商场受伤,大多数的顾客在商场受伤后由于情形比较轻微,很多时候都一走了之,其实,在商场受伤垫付医药费在法律上来讲是有责任主体的,一旦顾客在商场受伤垫付医药费的情形发生,那么相应的法律主体就应该为此承担法律责任,今天,律图将来给你提供法律意见,避免生活中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应该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交通事故未定责前医药费由谁承担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35****492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52****222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8****696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