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合同诈骗相关案件中,倘若相关人员具备了符合法定条件的取保候审条件,他们便有权提出相关申请获得批准。
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对于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而言,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如下情况之一时,都可以准予进行取保候审:
(3)为确保社会安全起见,允许对孕妇及哺乳期间的妇女实行取保候审,且此举不会产生不当影响;
(4)当审讯程序已告结束,犯罪嫌疑人仍被羁押且案件未得到妥善处理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并予以落实。
在此基础上,如果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涉案金额并不庞大,且系初次犯罪或偶尔为之的罪犯,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亦或是可能被判处罚金刑期超过有期徒刑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带来任何社会威胁的人群,那么他们的家属是可以向当地公安局提出申请以获取取保候审的批准。
另外,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自理生活,或是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幼儿的妇女,如果认为此类情况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引起社会风险,或者在审讯程序已经完毕并且犯罪嫌疑人仍然被羁押但案件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时,他们的家属同样也是有资格向当地的公安局提交申请以争取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合同诈骗案取保候审吗
倘若具备了必要的条件,那么确实可以尝试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先提交相应的申请,待获得批准之后,再由公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具体来说,申请取保候审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被拘留或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都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阿卜杜勒·阿齐兹·沙特阿拉伯籍被告人可聘用当地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接下来是取保候审的决定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若决定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需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审批,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对于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申请,将不予批准。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在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章,明确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倘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涉及到合同诈骗的案件审理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身处被羁押状态但满足特定条件,那么他们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这些条件包括可能会判处较轻的刑罚(例如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罚金刑期超过有期徒刑的期限、处于怀孕或哺乳期阶段的女性以及在审讯结束之后仍需继续羁押等待判决的情况等等。对于那些初犯或者情节较为轻微的犯罪行为,并且没有产生重大社会危害性的嫌疑人来说,他们的亲属亦有权向当地公安局提交相关申请。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怀孕哺乳阶段的女性,只要她们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并且审讯尚未结束,其亲属仍然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并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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