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交物业费怎么处理
若业主已与物业管理机构签署规范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且合同中明确注明物业费用的支付期限、具体金额以及相关违约责任等内容;此时若业主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且逾期未交纳足额物业费用,物业管理机构有权向业主索取相应的违约金。同时,业主也将面临物业管理机构提起诉讼的法律风险。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拒交物业费物业是否有权断电
通常而言,小区物业并没有权限限制用户用水用电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条之规定,若业主未能依照约定按时缴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委员会应负责引导和促使其及时予以补缴。
倘若业主仍旧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款项,物业服务企业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在此情况下,停水停电的权利系由供水供电企业所享有的一项重要合约履行抗辩权,而作为物业公司,并不具备成为供水供电合同主体的资格,自然也就无法享受用水用电权益。
另需指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以及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供应单位应当直接针对终端用户进行相关费用的收取工作。
因此,水电合同的利益关联方主要包括供给单位以及实际业主,当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用之际,物业仅能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催收而非采用停水停电等方式来强迫其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照法规,在业主已经和物业管理部门签署过一份包括详细物业费支付约定(其中涵盖了支付期限、款项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在内的委托管理协议之后,如果业主未能按照合同条款按时履行义务,拖欠或短缺支付全额的物业费,那么依照相关法规,物业管理部门具有合法权力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即追偿违约金。在此情形下,我们期望业主能够高度重视,这有可能会触发物业管理部门采取法律行动的可能性,对业主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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