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为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但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以及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为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

但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以及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三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强制法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强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比例原则、平衡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行政强制法定原则、教育与强制相互交融的原则,以及提供适当救济的原则。凡违反此原则进行行政强制的行为,无疑将被视为违法行政行为,并承受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第六条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为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

但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以及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0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8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7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5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2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5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2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4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3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3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行政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泰州188****914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624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333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为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但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以及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医疗手续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br/>行为人如果同时满足一下三个条件,无论家属是否能够或同意履行监护职责,都应入院接受强制医疗。<br/>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br/>立法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局限于具有暴力倾向以及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这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结果,即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br/>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br/>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审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在审判阶段,针对控辩双方有争议的鉴定意见进行核实时,可以启动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在审查阶段有权申请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对于侦诉机关已经进行的鉴定应当将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时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br/>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br/>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再次实施危害行为的可能性。对于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可以从主观状态和客观表现两个方面作出衡量和判断。<br/>首先,精神状况作为影响主观状态认定的主要因素,应由精神病鉴定过程中附加作出相应评估。<br/>其次,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和造成的危害结果可以被视为社会危害性的客观表现。<br/>最后,应由在综合考虑上述两方面的基础上,对精神病人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作出判断和认定。
389浏览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2023年
10w+浏览2023-09-23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范围和条件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为达成特定行政目标,对特定对象实施的暂时性强制行为,旨在制约权利和施加负担,具有针对性、短暂性和非惩罚性。常用于预防非法活动或公共安全风险,保障行政监督检查。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包括带到独立场所、盘查、询问、约束、扣押、检疫检查、隔离治疗、戒毒等;财产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
10w+浏览
行政类
强制医疗流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强制医疗流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br/>行为人如果同时满足一下三个条件,无论家属是否能够或同意履行监护职责,都应入院接受强制医疗。<br/>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br/>立法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局限于具有暴力倾向以及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这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结果,即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br/>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br/>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审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在审判阶段,针对控辩双方有争议的鉴定意见进行核实时,可以启动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在审查阶段有权申请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对于侦诉机关已经进行的鉴定应当将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时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br/>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br/>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再次实施危害行为的可能性。对于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可以从主观状态和客观表现两个方面作出衡量和判断。<br/>首先,精神状况作为影响主观状态认定的主要因素,应由精神病鉴定过程中附加作出相应评估。<br/>其次,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和造成的危害结果可以被视为社会危害性的客观表现。<br/>最后,应由在综合考虑上述两方面的基础上,对精神病人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作出判断和认定。
487浏览
2023年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0w+浏览2023-09-01
行政强制措施范围有哪些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最新
10w+浏览2023-09-12
专利强制许可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如果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行为人如果同时满足一下三个条件,无论家属是否能够或同意履行监护职责,都应入院接受强制医疗。<br/>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br/>立法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局限于具有暴力倾向以及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这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结果,即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br/>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br/>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在审判阶段,针对控辩双方有争议的鉴定意见进行核实时,法院可以启动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申请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对于侦诉机关已经进行的鉴定应当将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时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br/>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br/>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再次实施危害行为的可能性。对于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可以从主观状态和客观表现两个方面作出衡量和判断。首先,精神状况作为影响主观状态认定的主要因素,应由精神病鉴定过程中附加作出相应评估。其次,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和造成的危害结果可以被视为社会危害性的客观表现。最后,应由法院在综合考虑上述两方面的基础上,对精神病人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作出判断和认定。
488浏览
最新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0w+浏览2023-09-20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是,当事人实施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但是经过鉴定确认属于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该精神病人是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的,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依法强制医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行政强制法查封扣押对象的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强制法查封扣押的对象有哪些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这条规定明确了查封、扣押的对象和范围。 1、查封对象特定原则。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查封、扣押仅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所谓“涉案”,是指与处理的案件有关,即与正在查处的违法行为有直接的联系。 具体而言,查封、扣押的对象主要有以下4类: (1)作为违法结果的物品。例如,企业生产的不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产品。 (2)作为违法行为工具的物品。例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的工具和设备。 (3)证明违法行为存在的物品。例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将查封、扣押的对象界定为“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4)违法行为场所。即违法生产、经营的场所。 2、最低生活保障原则。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实施查封、扣押过程中,应当充分照顾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生存权利,对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查封、扣押必须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这里的扶养指特定亲属之间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照顾。从扶养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来分,有夫妻间扶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兄弟姐妹间扶养4种情形。所谓生活必需品的认定,则有赖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依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自行裁量和判断。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列举的8类不得查封、扣押的财产具体执行。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因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3、不得重复查封原则。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某一特定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上,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排他性地存在一个查封措施,而不论该查封措施的性质及目的是什么。同时性是重复查封的一个基本特点,如果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财物曾经一度被查封,但是查封措施已经解除,可以依据法定程序对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采取查封措施,此时,并不构成重复查封。
305浏览
行政法强制执行的范围
10w+浏览2023-09-13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34****103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88****496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0****476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