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亡事故赔偿标准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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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赔偿金额需通过多个补偿项目确定,包括医疗费用(凭医疗机构收款证明)、误工费用(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交通费用(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护理和住宿等其他费用。
车祸伤亡事故赔偿标准怎么算

一、车祸伤亡事故赔偿标准怎么算

关于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所需支付的赔偿金额问题,相关款项往往需要通过各类补偿项目相加而得出。通常情况下,此类赔偿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部分费用需要参考医疗机构开具的收款证明来进行确认;

其次是误工费用,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与收入状况予以综合计算;

再者就是交通费用,该项数据则需依据受害者及其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进行核算;

最后还包括护理费用及住宿费用等其他杂项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伤亡事故赔偿标准

关于机动车交通意外致人人身伤害赔偿的责任判定及标准可细分为如下几项内容:

首先是医疗费用方面,需依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正式收费收据加以确认;

其次提及的是误工损失补偿,具体金额取决于受害人的误工期以及其正常收入水平;

第三部分交通费赔偿则需要考虑到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因疾病救治或转院去其他医院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费用;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各项费用也有各自对应的具体标准。

另外,如果当事人涉嫌侵权行为对他人造成了身体上的损害,那么根据法律法规,他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受害方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等用于治疗与康复之合理费用,同时还要赔偿由误工导致的经济收入损失。

当受害人出现伤残情况时,还须负责赔偿相关辅助性器具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假如导致受害者死亡事件,则还需赔付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本金。

对于任何涉及损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案件,责任人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贴等用于治疗与康复的合理开支。

若造成患者残疾,责任人更要加倍赔偿辅助性器具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如果造成死者家属的精神创伤,还需额外支付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所需支付的赔偿金额问题,相关款项往往需要通过各类补偿项目相加而得出。通常情况下,此类赔偿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部分费用需要参考医疗机构开具的收款证明来进行确认;

其次是误工费用,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与收入状况予以综合计算;

再者就是交通费用,该项数据则需依据受害者及其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进行核算;

最后还包括护理费用及住宿费用等其他杂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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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车祸赔偿的程序 1、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也可申请交警调解。但这并不是强制的。 3、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要求对方赔偿。 二、车祸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准确数额要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当地相关标准具体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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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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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必须要同时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才算工伤,法定条件就是回家的这条路线是必经之路,职工对车祸不负主要责任,否则就不能算工伤事故。如果有可能属于工伤,在公司不做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家属也可以申请做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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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祸每年10万左右。死亡率在降低.2005年全国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例,死亡13185人 7.中国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约10万。 8.全国每年因装修污染引起的死亡人数已达1 1.1万人9。但是,整体上在降低.6万中小学生、3000大学生非正常死亡1 3.每年触电死亡约8000人11、伤亡数量明显上升。我国2006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3155人死亡。主要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包括台风、洪涝。由于是自然灾害固然没有规律可循.每年约有13万人死于结核病6。但是,由于车辆的增多,事故数量、风雹等.每年因自杀死亡者高达28,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2325人死亡,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被洪水冲走、雷击:1,除了特大灾害,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中国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320万:单项统计.中国目前每年工伤事故死亡约13万多人 10.中国每年约有二十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 3.每年医疗事故死亡20万人(估算)4、滑坡泥石流、山体坍塌、泥石流掩埋、建筑物倒塌。2008年,死亡人数高达二十三万五千八百一十六人。2007年.我国每年过劳死人数达60万20.承每年因大气污染死亡3 8.7万 2.我国火灾年平均损失近200亿元,并有2300多民众伤亡1 2.全国每年 1.中国每年死于尘肺病约5000人(估算) 5.中国每年死刑执行近万宗1 4.各类刑事案件死亡年均近7万人1 5.广州每年产生约1200具无主尸体1 6.中国每年因使用不当导致农药中毒的死亡人数达上万人1 7.每年食物中毒死亡数万18.1986年因酒精中毒死亡9830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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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司机车祸死亡算工伤吗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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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侄子今天放学回家的时候被一辆车给撞死了,小孩出车祸死亡怎么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年龄不同有不同的划分,其中,2017年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与成人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儿童的死亡补偿金计算年限是20年。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
  
①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
  
①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十级10%、九级20%……一级100%;
  
②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注: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7、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注: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9、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
  
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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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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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
3、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需鉴定)
  1
4、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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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赔偿多少钱十六岁的男孩车祸死亡赔偿
[律师回复]
一、死亡赔偿金:
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城市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若受害人年龄在60岁—75岁周之间的:
年龄没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受害人年龄在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受害者如果产生了抢救费的,根据实际情况凭相关票据主张该项费用。
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酌定
四、丧葬费
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元到80000元,具体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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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车祸死亡赔偿标准,车祸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58岁车祸去世要赔偿多少钱 车祸赔偿的数额各不一样: 第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第二,死者自己有无责任。 第三,死者的户口是城镇还是农村。 如果不考虑死者有责任的话,对方主要赔偿以下费用: 丧葬费,为六个月的上年度人均工资。 死亡赔偿金,60岁以下的,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人均支配收入,赔偿20年;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20年。 还可以要求赔偿死者亲属前来处理丧事的误工费,交通费等。 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二、车祸后如何索赔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提讼,进入到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提讼,满足条件的,受理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状副本,被告收到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确定举证责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 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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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到后,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的财产,主张侵权赔偿。建议伤者一方保存好治疗过程中产生一切经济损失的票据,待伤情稳定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签收后,上诉期限为15天,上诉期满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过期后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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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赔偿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车祸赔偿的程序 1、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也可申请交警调解。但这并不是强制的。 3、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要求对方赔偿。 二、车祸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准确数额要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当地相关标准具体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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