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两者所含之意殊异。借贷双方于缔结权利义务之际,债务人须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凭证,方能确立借贷关系。反之,欠条则为厘清债权债务双方各方面经济来往的结果,表征在由于商品交易、工程承揽等各类涉事行为乃至损害赔偿、企业承包等其他诸多因素所引发的债权债务新纪元中,而生成的纯粹债权和债务关系。
其二,其形成缘由迥异。借款对应的是明确具体的借款事项;
然而欠条缘自诸多复杂情况,譬如因商品销售而产生的欠款,因劳务输出而产生的欠款,以及因赔偿损失、履行承包合同而产生的欠款等等。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跟欠条什么具有法律意义
您可能会好奇,究竟借条和欠条这两种文书形式是否都具备法律约束力呢?答案是肯定的,然而,请记住它们之间的差异乃在于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换言之,借条通常描绘的是借款关系—特定一方向其他方借出资金;
相比之下,欠条则包含众多的内容类型,如欠付货款、分红、投资金等事项。
总而言之,欠条意味着一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借条与欠条看似相似,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以下是两者之间具体的差别:
首先,借条通常伴随着现金或实物的流通转移,但欠条则不涉及此方面的内容。
当人们使用借条来记录相关交易时,通常意味着他们正处于将物品或款项移交给对方的过程当中,意图依靠借条来证明这一流通的真实性。
其次,借条常常会设定明确的借款期限及利息,并且此类条款通常从借款之日起开始生效。
而欠条虽然也能约定还款期限并规定逾期服务的处罚措施,但这些条款一般仅在欠条撰写后的某个特定点开始执行。
特别是,常常有人会误将借条书写为欠条,反之亦然,这样做很容易导致文字表达与实际业务内容不相符,给事实的辨识、法律关系的确定以及权利人权益的维护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其一,两者所含之意殊异。借贷双方于缔结权利义务之际,债务人须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凭证,方能确立借贷关系。反之,欠条则为厘清债权债务双方各方面经济来往的结果,表征在由于商品交易、工程承揽等各类涉事行为乃至损害赔偿、企业承包等其他诸多因素所引发的债权债务新纪元中,而生成的纯粹债权和债务关系。
其二,其形成缘由迥异。借款对应的是明确具体的借款事项;
然而欠条缘自诸多复杂情况,譬如因商品销售而产生的欠款,因劳务输出而产生的欠款,以及因赔偿损失、履行承包合同而产生的欠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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