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位员工因无故旷工行为而遭到公司解雇时,通常情况下其不会获得经济赔偿。具体而言,若是该员工并不存在其他不当之举,而企业却无缘由地将其解聘,那么企业有义务按照这位员工在单位供职时间长短来算,即每满一年便应支付一个月薪资;若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的,则应按其工作期限一年来计算;若低于六个月,则需支付半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当角色逆转,变为劳动者主动提出并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时,或者由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其中可包含无故旷工)以及触犯刑法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而导致单位单方解雇他时,企业不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是的,可能会产生影响。
如果因为旷工行为而被迫离职,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这将被视为由雇主单方面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而在这种情况下,尽管雇主必须依照法律要求结算薪酬给您,但并不被认为属于需向您支付额外的经济赔偿金的范畴。
此外,根据合法的法规,雇主不能无理克扣您应得的薪资。
劳动者获取自己应得的工资是一项法定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