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法院支持吗
仅凭欠条而缺乏完整的转账记录,但若配以其他相关的辅助性证明文件,比如银行的汇款记录凭证、知情者的证人证言、以及交付借款过程中的录音或录像等多种方式来加以佐证,在经过法院的严谨审核后,是可以得到支持和认可的。
至于这些证据的证明力高低,将由法庭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全面评估与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法院是否认定
仅凭书面借据而无转账凭证的情况下,即使借据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仍有权基于借款事实的存在作出相应的判令。
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将依据现金支付额度的高低、出资方的偿付能力如何、争议双方之间的具体交易模式与习惯以及各方之间的实际关联程度等多项因素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和考察,以此来整合并整体判断该笔借贷交易的真实性及其实际发生状况。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纵然仅仅持有欠条而缺少完整的转账记录,只要辅之以银行汇款凭证、证人证言以及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作为补充,这些证据经过法院方面进行严谨详尽的审查与核实之后,依然能够获得法院的大力支持与确认。至于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则会由法庭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与判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