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铺楼顶漏水维修责任归属何方
对于商铺楼顶漏水维修的责任归属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予以明确:
首先要区分是人为原因导致的漏水,还是由于自然或原因所致。
若为前者,例如意外破坏行为所引发的漏水现象,则应寻找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修理义务;
而在后者中,如果漏水事故发生在产品保质期之内,则应由房开公司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
然而,如若非人为因素引起并且超过了保质期,普遍做法是由物业公司负责对楼顶漏水进行修复作业,在此过程中,物业事务部门可依照相关法规条例申请维修基金来支付所需的修缮费用。
最后,如若确定漏水是由于商户自身装修或者使用不当等导致,那么其应该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资产。
依据所有业主共同决策的结果,这些资金可以用于针对电梯、屋顶、外墙以及无障碍设施等公用部分实施维修、更新乃至改造项目。
另外,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状况需要定期向广大业主公开公告。
而物业,这一概念涵盖已经建成为使用状态的各种类型房屋及与其相关联的设备、设施和场地。
物业的范畴可大可小,一栋单元式住宅亦可视为一个独立的物业,同样地,大型建筑群也可视作一个完整的物业,甚至于同一建筑物在权属划分方面也可能被划分为多个物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二、商铺楼顶漏水维修归谁
关于商铺楼顶漏水维修责任分配的相关问题,具体阐述如下:
首要责任在于采取积极措施修复防水层,若该损坏是由人为因素导致的,毫无疑问需要寻求通过破坏者负责完成修补工作;
其次,在没有证据表明人为原因导致的漏水前提下,应确保所涉物业的保修期限完整,在此期间内,修理工作应由开发企业全权承担;
再者,若无法证明损害为人为因素导致并且保修期限已过期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通常都会由物业公司承接并完成对楼顶漏水问题的修缮任务,同样地,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物业公司有权向维修基金部门申请相应款项以支付维修成本;
最后,若数据表明,漏水现象是由于商家实施了不当的装修行为或者在使用过程中不注意维护导致的结果,那么相应的修缮费用应由该商家自行承担。
此外,建筑物及其它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基于广大业主决策一致意见,这些资金适宜用于电梯、屋顶、外立面、无障碍设施等公共建筑区域的维修、升级以及改造项目。
同时,也会定期对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状况进行详细公告。
最终,我们要明确理解,所谓“物业”,实际上是指经过建设并成功应用的各类建筑物,其附属设备、设施与场所均纳入管辖范围之内。
无论物业规模大小,只要构成完整单元居住空间,即可称之为物业。
同理,一座大楼亦可以视作一个单独的物业单位,而同一建筑物还可能因为所有权不同,被划分为多个物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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